法官下乡办案用行动践行群众路线
作者:宁陵县人民法院 边丽娜 发布时间:2014-09-03 18:11:42
宁陵县人民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紧紧围绕群众观念,提高“为民”意识,把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累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途径。8月29日,民一庭法官吕春元为方便当事人诉讼,下乡对一起侵权纠纷进行现场办案。
责任编辑:李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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