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讯(记者 贺 磊)记者近日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宁波法院阳光司法服务平台正式投入运行。据悉,这是一个综合性、全方位的司法公开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去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集成化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在这一理念的指引下,我们加大了对阳光司法集成化功能的建设。”宁波中院副院长李章军介绍说。记者了解到,宁波法院阳光司法服务平台集成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司法公开平台,整合链接了中国裁判文书网、浙法公开网、淘宝拍卖会、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等网站内容,是一个综合性、全方位的阳光司法服务平台。
“通常情况下,律师、诉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足不出户,就能通过这一平台查阅大多数司法信息,与法院和法官互动。”李章军表示,当事人可以通过该平台办理网上预立案申请、查询案件进展、预约下载庭审视频、查找裁判文书、交纳诉讼费、联系法官答疑、参与和围观司法拍卖、查阅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近年来,宁波市两级法院阳光司法水平不断提升,宁波中院和鄞州区人民法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而在今年年初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13)》中,宁波中院司法透明指数排名位列全国49个城市中级法院第一,在81家法院中排名第二。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4-09/06/content_87273.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