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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润哲到永城市法院督查警务安保工作

  发布时间:2014-09-09 18:28:07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总队督察支队队长宋润哲一行3人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支队长王清顺的陪同下,到永城市人民法院督察警务安全保障工作,督察组在商丘中院党组成员、永城市法院院长江长涛的带领下参观了该院的安检系统、第一审判庭、羁押室、获胜装备库等,随后在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江长涛首先介绍了永城市的地理、文化、旅游、经济发展等情况及永城市法院的基本概况。接着,他从四个方面详细汇报了永城市法院法警大队建设情况:一是抓认识,筑法警地位。法院的改革发展对司法警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司法警察为审判工作服务的职能作用也越来越强,要充分重视司法警察在处理突发事件中的地位和作用,把这支队伍建好建强;二是抓队伍,走强警之路。首先我们要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用先进理论武装全体人员头脑。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原则,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抓制度促管理、促发展、促成效。其次是狠抓训练工作。认真贯彻“严格要求、严格训练”方针,科学制定训练计划,采取集中训练和日常训练相结合的方式,妥善解决工训矛盾。再次是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尤其是突出八小时以外的管理,按照司法警察“十条禁令”要求,严格请假制度,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三是重职能,树法警形象。在为审判服务工作中,法警大队立足本职,严格规范执法,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圆满完成了押解、值庭、协助执行等工作任务。实施了“五严”工作法,即提押被告人突出“手续严”,路途中突出“监视严”,候审时突出“看管严”,开庭时突出“值庭严”,警卫法庭时突出“检查严”;四是精装备,促职能发挥。先后投资约200万元为法警大队配置了指挥车1辆、囚车1辆,并安装了GPS定位系统和实时视频监控系统,每位干警配备1台电脑。购置了审判专用座椅、防暴枪、射网枪、多功能电警棍、传真机、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新式警用装备,按照最高院规定要求配齐了单警装备“八件套”。

    付出就有收获,永城市法院法警大队多次被永城市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商丘市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先后3次被省高院评为司法警务工作先进单位,1次荣立集体二等功;2010年被省高院授予“司法警察标准化警队”;2011年被省高院评为“司法警务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全省法院法警工作座谈会在永城召开,同年底,该院法警大队被评为“全国执法规范化活动先进单位”;2013年被省高院评为“三星级警队”。

    会议最后,宋润哲对永城市法院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并对该院院容院貌及法警队软硬件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赏。他表示,永城市法院党组对司法警备工作认识很到位,警队队伍建设过硬,装备设施精良,配套设施完善,充分发挥了法警在审判、安保方面的作用。

责任编辑:李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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