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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余杭区党纪国法处置党员“老赖”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4-09-29 10:35:50


    人民法院报讯  为加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党委组织部门、法院将党员的先进性建设和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有机结合起来,起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广泛赞誉。据统计,今年4月以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委组织部开展失信被执行人党员惩处工作,通报失信被执行党员73人,核查后开除党籍18人,劝退2人,限期整改39人,促成14人履行债务,效果良好。

    据介绍,该院的主要做法为:一是梳理失信被执行人党员名单。该院执行局梳理了近三年来失信党员名单,包括下落不明和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党员,并由政治处核实后统一报区委组织部。二是规范查处核查程序。由区委组织部会同该院和失信党员所在镇村、社区,共同对失信党员进行情况核查,确认下落不明和履行能力情况,并由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依据党纪决定惩处措施,并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区委组织部将惩处情况定期反馈法院。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该院与区委组织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结合党员情况排查和每年7月“党建月”活动,定期开展失信党员排查处罚工作。

    有评论认为,杭州市余杭区党委组织部门、法院的做法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思路:给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党员施加压力,在社会上和党内给予双重曝光,用党纪和国法双重约束,迫使“老赖”党员“服软”,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这既是对对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同时也会起到良好示范效应,促进形成诚实守信、自觉履行义务的党内环境和社会环境。(宗  边)

责任编辑:李 森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4-09/28/content_88436.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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