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期间,我调解了一起因“闪婚”引发的特殊彩礼案,直到现在,原告老刘那满意离去的蹒跚背影,依然历历在目。
第一次见到老刘感觉他已有六十多岁了,接触后才知道,他刚过不惑之年,刚为独子盖好三间两层半的结婚用房,就因一场从天而降的车祸被截掉了左肢,从此老刘与拐杖形影不离。事故后,老刘便想让儿子小勇能尽快安家立业,也完成自己的心愿。尽管小勇尚不满二十岁,但小伙个头瘦高、青春帅气,经人介绍,最终与邻村的小霞定了亲。按照当地习俗,定亲的彩礼和“三金”是必不可少的,老刘爽快的答应了。但因儿媳小霞不满新房的结构和装修,提出要老刘给付6万元房屋补偿款,虽然这已超出老刘的经济能力,但为了儿子的幸福,老刘最终举债6万元给了小霞。
小勇与小霞顺利完婚,但“天有不测风云”,老刘一家的幸福仅仅维持了十来天,便被一起突如其来的家庭矛盾给摧毁了。结婚后,小霞因家庭琐事与婆婆发生争吵,一气之下,小霞骑着电动车扬长而去。正在气头上的老刘一家也没多想,小霞不回娘家能上哪儿去。第二天,老刘去小霞娘家说和,结果却让老刘大吃一惊----小霞并不在娘家。回过神来的老刘感觉自己受到了小霞一家的欺骗。随后的日子,老刘一家便不停地向亲家讨要彩礼,可小霞的父母,向老刘要人,还以女儿被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并要求赔偿。
两家的矛盾最终闹到了法庭。在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后,由于双方态度坚决,我对该案的诉前调解并没有信心,但看到因车祸截肢拄着“拐棍”的老刘,看着他那无助又充满期望的眼神,出身农村的我,油然而生一股怜悯之心。在给老刘详细解释了彩礼方面的法律规定后,我决定还是试一试。
假期第二天,我见到了小霞的父亲老李,老李一直在强调订婚中收的所有现金都是对方主动赠与的,并非索要,我终于看见了一丝调解的曙光。我把彩礼方面的规定给老李详细解释了近三个小时,又将以前类似的判决法律文书拿出来,用身边真实发生的案例攻破其心理防线。最终,老李同意法院的调解方案----不拉嫁妆且返还原告5万元现金。
出乎我意料的是,一再对我表示感谢的老刘,在拿到5万元时,并没有先清点这些彩礼款,而是扔掉拐杖向我下跪,卒不及防的我,赶忙将老刘扶起。望着老刘那逐渐消失的瞒珊背影,我重新打量了一下胸前的天平,心想:“我们法官胸前没有天平时是百姓,胸前佩戴天平时依然是百姓!我们法官只有永远怀着颗“接地气”的百姓心,才能我们的职业生涯永葆常青,为中国梦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