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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履职不力法院院长被问责

发布时间:2014-10-17 08:52:30


    记者10月10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指导相关法院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对近期发生的因履职不力而导致本单位干警违纪违法问题集中爆发的6名法院院长进行了严肃问责。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蔡勇及现任党组书记、院长赵立红案。目前,已调任抚顺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的蔡勇和清原县法院后任院长赵立红已被分别免去副院长、院长职务,有关部门还将分别给予二人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小清案。目前,陈小清已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相关部门正在依照有关程序提请免去其院长职务,并给予其相应的党纪处分。

    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管理区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任菊文案。目前,任菊文已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相关部门正在依照有关程序提请免去其现任的益阳市安化县法院院长职务,并给予其相应的党纪处分。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邱晓虎案。目前,邱晓虎已被免去院长职务,同时受到了行政警告处分,并被调离法院。

    黑龙江省铁力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姜伟案。目前,姜伟已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要求,各级法院党组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在核查每一起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还要查清其主管领导是否存在管理监督方面的失职问题。

责任编辑:李 森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http://newpaper.dahe.cn/jrab/html/2014-10/17/content_1161550.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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