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工作,夏邑县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突出抓好“四专”,有效促进了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工作规范化。下半年以来,该院共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126人次,旁听案件51件,征求意见、建议6条。
专人把关。该院规定各业务庭在选择代表、委员旁听庭审的案件时,要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案件、有较大影响的新类型案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进行,每周五报送院办公室,由办公室明确一名专职人员严格把关。
专人联络。为保证旁听案件的效果,该院明确一名人员专门负责联络代表和委员,要求其在庭审之前要及时向代表、委员报送案情简介,并列明开庭时间、地点、案号、案由、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公诉案件的公诉人、当事人基本情况等,以确保代表委员听得明白,更好地行使监督权利。
专人保障。确定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后,由院办公室安排专人向其发放《旁听庭审评议表》,并在审判庭旁听席安排合适区域,为其旁听创造良好氛围;机关行政科专人负责有关旁听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法警专门负责庭审过程中法庭秩序的维持、值庭、被告人的押解等庭审安全工作。
专人收集反馈意见。庭审结束后,办公室指派专人收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评议表》存档,征询代表、委员对庭审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对代表、委员提出的与案件有关的法律问题,当场进行法律释明,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登记汇总,并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和取得的具体成效向代表、委员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