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在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一起历时10年的执行案件得到终结,当申请人接到执行款7万元后,心情万分激动,执意要为执行法官送锦旗,鞭炮声中,申请人手执锦旗来到法院,向法官表达感激之情。
2004年7月的一天,年仅12岁的小彭随家长买西瓜,在大街上行走时,飞来的横祸降落到他头上,一扇铝金窗户从天而降,窗户上的玻璃将小彭的脸上划开一条长达10几厘米的口子,致使小彭面部受伤面积数十平方厘米,面部神经及右眼闭合功能障碍,构成8级伤残。为获得赔偿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经审理查明,房主已将房子租于田某、任某夫妻居住,被告居住在楼上,应当管理好自己的窗户,由于被告疏于管理,致使窗户掉下砸伤他人理应赔偿由此造成了损失,2005年11月,法庭依法判决被告田某、任某赔偿原告4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没有在限定时间内履行判决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田某、任某为躲避执行,离开商丘长达近10年,执行法官数次到被申请人的老家睢县查找其下落,只得知两被执行人在外地打工,其多名家属不配合法院工作,具体地点不详。
11月11日,执行法官报着最后的希望,在全国范围内找查被执行人的下落,得知其可能在上海浦东的消息后,立即驱车前往上海。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11月13日找到被申请人。经法官当面讲解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被申请人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将判决赔偿的4万余元连同3万元利息交付执行法官,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更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执行法官郜运来刚刚作过嘴部手术,一下缝合了6针,得知案件线索后,没有顾上休息,11日就与其他法官、法警一同赶往上海,几天里加上心情着急上火,左侧脸部肿起一大块,连吃饭都很困难,在他和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案件顺利执结,用他的话说: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
通过此案也再次告诫世人,当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自2014年10月21日起,正在全国开展《关于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如果仍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纵然跑的时间再长,躲避的再严密,最终也逃不脱了判决义务,而且还要承担延期履行的利息,重者还可能承担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