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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党员三看五比”活动激发干警工作热情   作者:虞城县法院 陈金华 时间:2012-06-14 09:51:27

摘要:

·睢县法院采取有力措施狠抓队伍作风建设   作者:睢县法院 方彩霞 时间:2012-06-13 09:55:41

摘要:

·二十二岁四进宫构成累犯必从重   作者:睢县法院 乔家习 时间:2012-06-13 09:23:34

摘要:商丘法院讯 二十出头,本是工作、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年龄。可是,22岁的河南太康人张某祥虽有三进宫的经历,仍不思悔改,继续干其盗窃他人财物的勾当。6月12日,被告人张某祥因盗窃罪被睢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2012年3月6日前后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张某祥在支农路与团结路交叉口盗窃一辆..

·有一种感动叫平凡   作者:虞城县法院 李景利 王支援 朱微微 时间:2012-06-12 16:20:59

摘要:

·家务琐事闹离婚法庭调解化纠纷   作者:虞城县法院 程安营 时间:2012-06-12 16:13:10

摘要:商丘法院讯 6月11日,虞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在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妻子小刘主动撤回起诉,夫妻俩终又重归与好。2009年3月,原告刘某和被告王某经人介绍相识,同年5月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两人一起外出打工,打工期间,原告刘某因怀孕回了老家,被告王某独自在外,很少回家看望..

·对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评析   作者:民权县法院 李运丽 时间:2012-06-12 10:29:52

摘要:【要点提示】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四项措施提高案件调撤率   作者:商丘市睢阳区法院 贾国庆 时间:2012-06-12 10:17:11

摘要:

·明知幼女仍同居违法犯罪陷囹圄   作者:睢县法院 乔家习 时间:2012-06-12 10:08:33

摘要:商丘法院讯 在高科技时代,网上谈恋爱已属常事。可是,夏邑县农民王某在明知女网友尚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仍与其同居,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处。6月11日,被告人王某因强奸罪被睢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1年7月份,被告人王某在网上与睢县女孩闫某某(1998年7月出生)认识。2012年1月11日夜,二人在睢县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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